欢迎浏览人类生殖科技管理局的网页。

人类生殖科技管理局是一个法定组织,于2001年4月根据《人类生殖科技条例》(第561章) (以下简称《条例》)第4条设立,目的是规管生殖科技程序的提供、胚胎研究的进行、涉及生殖科技程序或胚胎研究的已使用或准备使用的配子或胚胎的处理、储存或弃置,以及代母安排。

我们的主要工作是就生殖科技程序及有关活动发出牌照;不断检讨关于胚胎及任何与胚胎的其后发展有关的资料、有关活动和代母安排的资料;发布获发牌处所的名单和关于已进行的有关活动的统计及摘要,及提供有关中心已进行的生殖科技活动的一般资料予牌照适用人士及公众。

管理局可发给四种类别的牌照,即夫精人工授精牌照、治疗牌照、研究牌照和储存牌照。我们亦发布《实务守则》,为良好作业提供指引,使生殖科技服务提供者及胚胎研究工作者有所遵循。管理局亦印发《供生殖科技中心参考的发牌手册》,目的是为拟申请牌照或申请为牌照续期以进行《条例》下的有关活动的人士提供指引。

希望本网页能帮助浏览人士更了解管理局的工作,并祈所提供的资料为有用及具趣味性。

祝网上旅途愉快!

人类生殖科技管理局主席 梁永立,SBS